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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领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人员,自社会保险保险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 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依照劳动鉴定程度程序经市、芡、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 累计年限满足规定:按规定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3. 外埠户籍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前在北京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在京缴费累计满10年,方可在京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