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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7年医药报销20日截止
手工报销医疗费2018年1月20日截止申报
所谓的手工报销是指参保人员医院就医时,一旦有以下8种特殊情况发生,需要由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将相关票据交由单位或 社保所,统一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1.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2.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3.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4.手工报销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5.欠费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6.无生育险人员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7.符合本市医疗保险规定在外埠就医发生的费用;
8.符合医疗保险规定本市外购药品的费用.
特别提醒:参保人在已经开通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未提供社保卡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