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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7]20号)文件精神,现就办理2018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办理参保缴费时间
2018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
二、 个人缴费标准
城乡老年人、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8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300元.
三、 缴费方式
应在2017年12月20日前或2018年1月20日前以及2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备注: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10元钱).市社保中心统一生成当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月报,并委托个人选择的银行进行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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