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并入医保值得期待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3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2019年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已有超过20个省份公布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方案.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3日,至少已有超过20个省份公布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方案.包括广东、广西、山东、山西、河北、甘肃、宁夏、江西、天津、浙江、湖南、湖北、云南、新疆、青海、海南、黑龙江、吉林、江苏、重庆、贵州等.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对于保障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增强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大有裨益.当然,生育险并入医保,不是单纯的“在一个盘子里吃饭”,合并实施更应成为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契机.
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职业妇女的关爱.不过,生育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覆盖面过窄.生育保险制度只是针对职工,只能由“公家”缴费.在就业形势日趋多元的当下,越来越多的从业者被排除在外.生育险并入医保,此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二是报销额偏低.目前,许多地方生育保险报销普遍实行的是定额报销.以北京市为例,门诊产检报销额度为1400元封顶,生育费用根据医院等级及分娩情况报销范围在2700元~4400元之间.有专家指出,正常情况下,孕妇产检费约3000元~5000元,分娩费约5000元.相比之下,定额报销标准偏低.随着全面两孩政策放开,高龄、高危产妇增加,对于生育保险制度提出更高要求.
生育险并入医保之后,应积极借鉴医保的管理模式,不断优化.首先,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为提高报销标准提供了可能.生育医疗费的报销不妨也像医保那样,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目前,广州已经率先采用按比例报销方式.其次,在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的背景下,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成为大势所趋.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能否更进一步和居民医保互通互联,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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