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生孩子,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出于事业发展等因素的考虑,很多女性会在自己户籍地以外的城市工作,而在怀孕或生育期间,一些女性又会选择回老家准备和生产.疑问来了:生育保险在工作地缴纳,而回老家生育,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答案是肯定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福利,符合条件的每位女性职工都能享有,而异地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结算范围和标准,则是按 参保地相关规定执行.
那么,异地生育,如何获得生育险保障?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弄清生育保险具体都包括哪些内容,请往下看~
生育保险
1、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指的是女职工怀孕后,到医疗机构就诊,因生育(或流产)而产生的符合规定项目和标准的费用,如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和医药费等.这些费用均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但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含自费药品)则由本人承担.
2、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即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是企业先行垫付给职工,需要注意的是:产假时获得的收入并不等同于生育津贴或工资,而是职工原本的工资与生育津贴二者中数额较高的那个.
生育津贴=当月用人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 30x产假天数
举例来说,如果职工原本工资为8000元/月,经计算后生育津贴应为9000元/月,则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基金支付的9000元/月;而如果生育津贴为7000元/月,则其产假期间享受其原本的8000元/月的工资,其中1000元的差额由企业补足.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条件
1、达到缴费年限
关于缴费时长,各地政策略有不同,较多地区要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之后,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深圳、广州、西安等都是如此;北京需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上海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而面对未缴满规定时长的情况,各地区的政策也不太一样,有无法报销,也有按比例报销等不同政策,比如深圳和西安,职工可采用先行垫付,待生育保险缴满一年后再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具体可到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2、生育保险正常在缴生育保险由企业全额缴纳,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需要确保生育保险仍然正常在缴.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在此期间离职,造成生育保险中断的,就很可能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
那么另一个问题来了:全职妈妈没有生育保险,是不是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并不是!没有生育保险的女性在生育时,其配偶缴纳的生育保险达到了缴费年限,且仍正常在缴,那么该女性也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请注意,因各地生育险政策略有差异,建议大家提早到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或拨打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