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财政部部长刘昆当日在做草案说明时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前瞻性.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至于落地时间,从2011年调整来看,当时2月份提出的调整个税征收方案,3月通过草案,4月提交初审,6月二审通过,并于9月1日正式施行.所以此次调整,预计也将在下半年中落地.